【 日常生活中之事物 】
撰写人︰ 菲尔‧巴托 博士 (Phil Bartle, PhD)
(培训教材)
大部份的社会学都是观察和研究我们已知(对之已有若干认识)的事物,但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
社会学通常是观察和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和境况。
它会从社会学的观点(对这些事物的观察角度)去解释它们。
这是因为,它们的内在本质有多少,观察者对它们的诠释就有多少。
我们可以透过不同的镜片去察看它们,我们的成长环境就至少是其中的一块镜片。
而社会学就是另一块,可以透过它去察看它们。
还有,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几种观点,可以透过它们去观察那些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情况。
我们对事物的惯常察看方式,和指示我们怎样察看事物的惯常教导方式,
都是倾向于规范式(规定我们应怎样做事情或判断事情)。
有别于这方式,社会学会教导我们以科学方式(描述式)和非批判式去察看事物。
有不少例子可以说明,我们在社会学上对事物的看法,是如何有别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之中的看法。
- 举例:社会并不是人们,因为人是有机生物,他们透过基因把人类特征遗传给下一代。而社会却是
文化性质的,它是一套行为和信念(行动和理解)或是由行为和信念所组成的系统。
这些行为和信念是透过符号而传递的。社会是人类所「带有」的。
- 科技在文化中所占的地位,就如是芭蕾舞或交响乐的。 它的传递是透过符号而不是基因。
- 可以透过完全不同的方式去看待同一种境况,甚至在社会学之中也是如此,
例如是「冲突论」形式(透过它可以看到竞争和动态)
相对于「功能论」形式(透过它可以看到稳定和寻找目的)。
- 所有和科学有关的学科之理论模式(例如:物质是由原子所组成),都会有别于日常生活中的
一般理解(例如:太阳在早上升起*)。而社会学就像是这些学科一般。
- 在此课程中,几乎在每个课堂中我们都会硏究一个课题:
根据科学方法而得出的观察结果和日常生活中根据常识而作出的假设,两者之间的各种分别。
- 模范的、正统的、庞大的或「自然的」家庭或家族,这个观念是错误的。
不会有任何社会存在着一个不充满着变化的常规惯例。
- 作为人类就一定会有偏见,因为学习一种语言就是意味着作出种种假设,和把大量的
不同意思分类放入各个框框(文字)之中。
- 在每个家庭的内部动态之中,外在的社会力量之重要性
等同于家庭内部所进行的事情(包括心理上的)。
- 若要客观和科学化,我们须要采用描述式而不是规范式的方针。
- 在文化上若要客观,这便须要知道和经历毫无文化的情形。
我们若是能做到如此,我们就如是一条离水的怪鱼(能够知道和经历完全无水的情形)。
经历不同的文化,可以使我们对文化产生一种立体视野,但不可以使我们变得真正的客观。
我们无法可以在离开文化的情形下察看文化。
- 假如某人是属于某一种文化(不论是那一种文化),此人对此文化的看法可能就是最不客观的。
「只有某某的人们才有资格去教授某某的文化」,这基本上是种族主义者的说法。
- 作为人类就一定带有文化和涉及社会,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必定能了解文化或社会。
- 我们过去可能以为我们的文化特征是存在于我们的血缘之中(家族遗传)。但我们现在知道,
当我们经历社会化的时候,这些特征便(透过符号)传递到我们身上。
- 事实不会说话去表明自己。
意义并非本质上的;当我们观察那些所谓事实的时侯,那些意义便会被加诸在我们身上。
- 我们会抗拒学习怎样透过社会学观点去察看事物,因为我们认为自己已经懂得这些事物。要从脑袋中
删除我们已学会或懂得的东西,这会是一件难事。要学习一种我们承认并不懂得的东西,这不会那么困难。
〔注脚〕:「绕着自己的轴心转动」是有别于「绕着其他东西而旋转」。地球绕着本身的
地轴而转动,这使到我们产生一种错觉:太阳在每天早上升起。而地球绕着太阳而旋转,这不会造成
「日出」这现象,却会造成「一年四季」的出现(是联同另一个成因:23度的地球倾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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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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